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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0:23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立项工作

(一)项目限额数

2022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依旧限项申报,申报限额数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请,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于97日前上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至行政楼208室,同时上交电子稿,逾期不参加评审,科研与社会合作处将于9月底前组织完成项目的立项工作,并发布立项文件。

(三)项目资助经费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22年度教育厅一般项目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协议书后给予资助。

(四)立项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 周岁以下(含)〕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常规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二、项目结题工作

2022年度教育厅一般项目结题申请同时启动,请项目负责人于530日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填写(及上传)结题报告,并将相关纸质结题材料上交至行政楼208室

2018 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将于2023630日进行集中清理。

三、其他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 网址为www.ky.zjedu.gov.cn

2.项目结题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结题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科研处联系人:舒小云  联系电话:88296329

电子邮箱:1042773514@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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