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协议书的规定,现对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校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题要求(附件2),做好结题总结工作,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三、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教学单位验收与学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组织结题初审(形式自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签署初审意见(注明“通过/不通过”),填写“XX学院教改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初审意见进行审查和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后统一公示、发文。
请各教学单位严把验收关,对材料认真审核,将所有结题验收材料(附件3、附件4、支撑材料的纸质、电子版各一份,附件4需盖章)于11月26日前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聂慧先 联系电话:88299842(内线8842)
附件:
1.校立教改、课改项目一览表
2.校级教改、课改项目协议书
3.校教改(课改)项目结题要求
4.校教改(课改)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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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