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浙树办教〔2019〕1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启动2019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或荣誉获得者个人填报《2019年度教学工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2)。
2.本次奖励的教学工作,成果/荣誉获得、项目立项/结题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12月31日。
3.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主持人)进行奖金分配,分配的总金额不超过奖励的总额,并在汇总表上签字。个人项目奖金不能分配。
4.申报教学荣誉类奖励的,需提供荣誉复印件等支撑材料。经由教务处申报并立项/结题的教学工作奖励,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所有奖励汇总在一张表上,于2020年1月6前上交电子稿、签字的纸质稿(学院盖章)和支撑材料。
联系人:聂慧先 联系电话:88299842(89842) 邮箱: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