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现对事假申请和审批流程明确如下:
一、教职工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教职工因私事必须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本人通过校内网登录学校“最多跑一次”系统平台(http://172.31.25.72)提交申请,可酌情予以事假。
二、事假审批
1、事假在3天以内的,由学院主要领导,即院长或书记审批,报院办备案。
2、事假在3天以上10天以内的,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报人事组织处审核备案。
3、事假在10天以上的,由学院签署意见,报人事组织处审批。
4、中层干部的事假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组织处备案。
三、其他
病假,婚、丧假,生育假,探亲假等的申请、销假及各类待遇遵照浙树人〔2017〕68号文件执行。
附件:浙树人〔2017〕68号文
浙江树人大学基础学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