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工会应具备什么条件?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二、我校教职工如何办理入会手续?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我校教职工申请入会相应的流程如下:
1、凡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的教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
2、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及《浙江树人大学工会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登记表可到各分工会或校工会办公室领取,也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
3、经申请人所在分工会(或工会小组)讨论并通过,上报校工会委员会批准。
4、校工会委员会审查予以批准,并发放会员证。
三、工会会员有哪几项权利?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条规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四、工会会员有哪几项义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五、离校后,如何办理会员组织关系?
如会员调离我校,携“离校手续单”和“工会会员证”赴校工会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附:《工会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及《入会申请书》样本